美国商务部当地时间29日初裁,对从中国进口的钢格板征收14.36%到145.18%不等的反倾销税。根据美国商务部的公告,中国一家强制应诉企业(宁波九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三家单独税率企业将被征收14.36%的反倾销税,另一家强制应诉企业上海大和格栅板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他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将被征收高达145.18%的反倾销税。公告称,从2006年到2008年,从中国出口到美国的钢格板激增了538.44%,2008年,中国向美国出口的钢格板价值约为9070万美元。
同为强制应诉企业,上海大和格栅板的反倾销税高达145.18%,是宁波九龙的十倍。对此,美国商务部在公告中也作出了解释——上海大和格栅板主动放弃参与本次调查和应诉。
该说法得到了上海大和格栅板有关人士的证实,“像我们这种小公司,一年的利润可能都不够‘打官司’的花费。”该人士说。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教授周世俭表示,西方国家在相关法规中有专门规定,如果企业不应诉,将被施以惩罚性关税——以申请者在申请书中举证的反倾销或反补贴幅度为准。
更多的企业选择继续抗争。烟台新科钢结构有限公司是此次调查的单独税率企业,该公司负责此次应诉的徐经理表示,只要美方继续调查,烟台新科就会“奉陪到底”。
钢格板通常用于人行道、站台和地板。美国商务部可能在2010年4月对此案作出最终裁决。